課程名稱 |
教育實習(英語科) INTERNSHIP(ENGLISH)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|
授課教師 |
斯定國 |
課號 |
EduTch5613 |
課程識別碼 |
P01 U90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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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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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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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校外實習。初選不開放。不開放電腦選課。 總人數上限:7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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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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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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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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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I. Description of the course(課程概述)
本校半年之全時教育實習課程因配合教師資格檢定時程,自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底止。 除帶論文實習之研究生得修習不須回校上課之論文課程以外,修習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學生不得修習本校其他課程。
教育實習以教學實習及導師(班務)實習為主,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為輔。教育實習之實施以八月為熟習環境、準備階段,九月為導入觀摩階段,十月為見習試教階段,十一月至一月為綜合實習階段。 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以暑假期間實施為原則;開學上課期間以教學實習及導師實習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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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II. Purpose of the course (課程之目的)
教育實習課程之目的與功能如下:
(一)驗證與應用:利用實習驗證學科、教育專業課程所學之理論。
(二)適應與發展:適應學校環境,並發展教師所需之專業能力。
(三)探究及創新:探究發現教育問題,並以創新的方法解決問題,以期成為一個專業的中學教師。
教育實習課程安排之原則如下:
(一)循序漸進:循序歷經準備、導入觀摩、見習試教和綜合實習等階段。
(二)主從區分:以教學實習及導師(級務)實習為主,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為輔。
(三)學做思並重:觀摩學習、實作演練和反省思考三者並重。
(四)合理可行:以漸進、合理可行之原則安排實習活動。
(五)回饋互動:實習學生、教育實習機構和實習指導教師三方面不斷回饋互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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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III. Prerequisites for the course (先修課程與修習條件)
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始得申請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:
(一)依大學法及本校學則之規定,取得畢業資格,並修畢普通課程、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。
(二)取得學士學位之碩、博士班在校生,於修畢普通課程、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且修畢碩、博士畢業應修學分者。
(三) 自九十四學年度(含)以後進入教育學程英文科之同學,須通過中高級英檢初試與複試,方得修習教育實習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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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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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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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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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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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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